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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一种新的住房保障措施,不仅是解决现阶段“夹心层”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长远之计。民营化作为公私合作治理社会的有益制度尝试,符合现代行政国家公共行政改革的潮流,其更多依赖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满足社会需求的理念,已被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本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出发,探讨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中,引入民营化的元素,构建政府主导下公私合作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模式,旨在促进公共租赁住房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其应有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