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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想保持自身所应发挥的行政价值,就必须要有完整的机构组织、合理的职能,决策必须科学化行为应该合理化,以保证政府运行的有效性。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作为体育体制的组成部分,应始终遵循不同时期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必须保持其组织的完整性和职能的统一性,才能够真正地保证体育体制和体育改革的实施,以保证体育总目标的实现。河南省地方体育行政机构作为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顺应国家、河南省机构改革和国家、河南省体育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合理地设置其机构设置,完善各机构职能,确保机构职能的实施,在法制和舆论的监督下努力实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以推进和保证河南省体育事业的前进和发展。本研究以河南省地方体育行政机构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专家访谈、逻辑分析等方法,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河南省地方体育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河南省地方体育行政机构改制及其职能的转变,最后总结出河南省地方体育行政机构的发展方向,为体育行政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通过调查发现河南省地级市体育行政机构改制及职能转变明显,由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机构组成和单一的群众组织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设置合理化,职能明确化,能够说明体育行政机构由“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变,适应国家及河南省经济的发展状况及社会环境的要求。研究结果表明:(1)河南省部分地方体育行政机构设置不完善,应优化机构设置;(2)地方体育局与教育局职能交叉上还存在问题,应使“体教结合”明确化、合理化;(3)政府监控力度不够,应加强监控手段,多听取群众反馈;(4)部分地方体育社会组织完善程度不够,对体育产业不够重视,应加强社会组织及体育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