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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物质文明成果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也日渐增高。作为人类的生命之源——水,人们对水环境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其他生态问题,自2006年我国政府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始,到2016年“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始终将改善我国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增长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作为政府治理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这十年间,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高效、科学的治水政策与方针,最显著的成就就是污水处理的市场化。在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中,企业成为了直接参与者,但是政府的管制仍然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污水处理市场化中的政府管制问题的探索是非常必要的。在市场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管制体制问题、政府执行力度不到位、政府监管不善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污水管制在污水处理市场化中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导致了城市污水处理出现难度大、效率低下、发展缓慢、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公众满意度低等弊端。由此可以看出,对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管制问题的研究势在必行,这对提高污水处理效益、真正发挥政府管制职能的作用,提高政府管制的执行力度、加快推进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山东省济南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管制的现状、存在问题为例进行了仔细分析研究,从而引申出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管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以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政府管制的概念和理论为基础,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为桥梁,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企不分、缺乏标准的价格管理体系、政府对质量关注低、市场进入和退出审批流程复杂等政府管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依据“十三五规划”对水环境治理的原则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求解决对现有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善“政企不分家”的传统管理思想,明确企业与政府在污水处理市场化中的责任,加大公众的关注度,维护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的保障公众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