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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广电总局“限广令”政策的出台,传统商业广告的播放时间被大幅缩短,广告传播效果自然也大不如从前,植入式广告异军突起。然而,与植入广告强势劲头的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缺乏对该类广告的明确法律规范,这就造成了植入式广告处于游离与监管体系之外的状态。作为广告的一种创新形式,植入式广告在给广告主带来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也暴露了因为缺少法律的规制而产生的诸多违法问题。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无益于植入式广告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通过比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植入式广告在法律规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我国植入式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行性的法律规制建议。本论文共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对植入式广告原理的概述。其中重点探讨了国内外学者对植入式广告概念的界定、植入式广告特征以及植入式广告的表现手法和法律性质等问题,为下文的内容展开背景铺垫。第二部分是阐述植入式广告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主要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植入式广告自身健康发展这两个方面入手。第三部分是植入式广告的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剖析,内容包括植入式广告法律性质不明确、植入式广告的审查环节缺失、损害广告规制体系以及广告违法责任难落实等。第四部分是国外发达国家对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意义,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对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特殊限制以及行业自律等细节上的规制。通过分析美、英、日三国的法律规制具体措施后,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意义。第五部分是对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针对我国在法律规制方面存在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植入式广告的规制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植入式广告进行法律规制的可行性建议。包括尽快立法确认植入式广告的合法性、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广告类型化管理、完善广告监管机制和健全广告法律责任等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