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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融资是个老大难问题,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诞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出售”自身信用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尤其是为那些担保抵押品不足而又颇具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科技、文化创意产业等中小企业获取融资提供了保证,并且在为金融机构分散信贷风险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担保机构②的风险是与生俱来的,业界戏称它为“蜡烛行业”。由于其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因此良好的风险控制技术对于担保机构的长远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换句话说,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研究,不仅可以帮助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融资性担保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初衷,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担保难的困境。近几年来,随着担保行业监管环境的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创造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受民间信贷危机、浙江担保链危机以及个别担保机构不规范经营的影响,大多数银行停止了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再加上整个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使得整个担保行业陷入了“寒冬”。随着担保行业风险的出现,融资性担保机构自身的信用风险也不断凸显。因此,如何评估以及降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是监管当局急需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进行研究:第一,本文在论述研究背景及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评价的急迫性和必要性。第二,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理论、风险转移理论以及金融监管理论对国内外关于担保机构风险评价与管理的文献进行综述。第三,从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现状出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第四,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评价模型。首先,在参考目前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常用风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采用德尔菲法,设立了包括基本经营实力、业务运营与风险管理水平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三个方面在内的主评价指标体系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进行评价,并采用D-S证据融合评估模型确定相关指标权重;其次,根据行业区域经济状况、政策监管和扶持等区域性方面的差异,结合专家意见,通过调整指标权重来对主评价体系进行优化;最后,根据近年来经营管理的合规情况设置限制性指标,并以此作为调整初步风险评价结果的依据。第五,以G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例来验证评价模型的可行性。第六,在对全文进行总结的同时,针对该指标体系中权重较大的因素给予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指出文章的不足之处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担保行业评级现状出发,结合担保行业特殊性,构建了一套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内的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第二方法创新。本文在识别和分析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德尔菲法和D-S证据融合评估模型对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便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全自身风险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为与银行更好地合作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监管部门进行担保行业规范监督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