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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屡禁不止,消费者维权难更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我国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体系还很不健全,特别是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最为有力的手段,即民法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2013年我国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消法颁布实施16年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领域的适用问题,而且首次将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中,这对于我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产生了重大的意义。为应对我国日益增多的消费领域纠纷以及纠纷日趋多样化的趋势,需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与司法救济,化解消费纠纷,解决消费矛盾,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直击老百姓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本课题对我国消费者权益的民法保护机制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民法的角度出发,针对我国当前消费领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结合国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提出完善建议。首先,运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分析我国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现状出发,论述了研究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问题的重要意义;其次,运用法学理论,阐释了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权益的内涵及民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价值;再次,运用比较研究法,对国外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进行分析,总结值得我国借鉴的内容;最后,运用演绎和推理方法,针对我国目前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理念,对我国消费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司法与非司法救济机制的完善提出建议,将事前规定与事后救济相结合,以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