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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的严重社会问题。对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现已成为当下学界研究的热点。但是,综观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弱势群体的一般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缺乏从法律保护的视角探讨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途径。本文试图结合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成因,深入透析在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过程中法律的重要作用。本文从学界广泛关注弱势群体的概念出发,对弱势群体的范围、特征及其成因进行了探讨。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其成因划分为自然性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大类别。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上的贫困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性、对社会的依赖性、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是其基本特征。由于我国社会的急剧转型,因此弱势群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总的趋势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它的弱势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因此必须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保护。根据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在形式正义的前提下,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由于个体的差异和社会因素,人实际享有的权利实际是不平等的,因此必须从法律上给予倾斜性保护,这是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本文针对中国目前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原则、制度进行了设计。以此希望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