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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对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古代的严刑峻法到现在的文明执法,历史已经走过了几千年。近代工业革命的进行,欧美国家掀起了刑罚改革,尝试着进行非监禁刑罚的试点工作,随着非监禁刑罚试点工作取得的良好效果,非监禁刑罚逐步在世界各国得到认可和大规模应用,现在许多国家地区非监禁刑罚已经成为与监禁刑罚并立的刑罚执行方式。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非监禁刑罚制度即社区矫正制度从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到全国全面推行,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五年的历程,在这十多年里,社区矫正工作在在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同,符合宽严相济的刑罚发展趋势,有利于减轻司法成本,有利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更有利于平安中国建设。社区矫正是我国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但是对当前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基层司法所面临的困境研究较少,更多的是从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的性质等方面进行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社区矫正的概述,从社区矫正的研究现状、性质、核心概念等角度出发,明确社区矫正的重点概念,为后文的写作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社区矫正的发展现状与特点,该部分分为社区矫正的演变过程、泰州市戴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三方面。第三部分是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困境。这个部分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的困境和当前泰州市戴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困境,分别是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不完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体制不顺畅、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执行不力。第四部分是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困境的原因分析。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分析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困境的原因,最后再联系到泰州市戴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困境的原因。第五部分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困境提出对策。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完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第二,理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体制。第三,提高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