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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刑罚发展趋势是从野蛮到文明。到今天,非监禁刑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发达国家的现实。联合国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努力。加入WTO以后,我国所面临的挑战并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且还涉及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制度,如何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与国际大环境接轨,成为历史的必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把现代化的行刑重点转向非监禁刑的适用,我国非监禁刑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本文围绕非监禁刑制度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第一章对非监禁刑进行了总体概述。首先对非监禁刑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梳理——从非监禁刑的含义界定及特征及特征到是用非监禁刑的理论基础进行了介绍;进而对从刑法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实现司法文明的内在要求是犯罪人重归社会的有益尝试等三方面对我国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的现实条件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对非监禁刑的国内外状况进行评析。首先对非监禁刑国外理论研究与适用。其次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第三章探讨了我国现有的非监禁刑现状。简述了当前我国非监禁刑(即管制、财产刑、资格刑)的立法和适用状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非监禁刑的执行体系非监禁刑的执行体系进行了评析。提出了从执法理念上应以罪犯为本位,应以罪犯为本位,彰显刑法的现代价值。并对我国现行非监禁刑的执行状况进行了剖析。第四章探讨了我国非监禁刑体系的构建。首先对我国非监禁刑的立法体系进行了阐述。在立法阶段,提出建立限制自由刑,包括管制、(增设)社区服务,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改革建议。关于财产刑,应提高罚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将其提升为主刑,同时又可以附加适用,建议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设立日额罚金、罚金易科、延期缴纳等制度;主张严格限制没收财产的适用,将特别没收与一般没收并用,明确没收财产的范围,规定其执行机构和程序,增加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建议将善行保证制度引入财产刑。关于资格刑,认为应删除现行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政治性很强的称谓,改称为“剥夺资格刑”,增加现有资格刑的种类并主张实行权利剥夺分立制,明确资格刑期限等。关于非刑罚处理方法,也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其次对我国的非监禁刑的司法体系的构建设想。在量刑阶段,提出应转变法官的“不为观”,树立轻刑化、经济刑罚和监禁刑为最后选择的观念,并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发布《量刑指南》,指导法官对监禁刑的适用。在执行阶段,提出了整合非监禁刑执行资源,建立专门的、一体化的非监禁刑执行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志愿者帮教组织,建立执行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