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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是近年来在国际税收领域发展迅猛的一项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国际税收协调制度进行研究,对于响应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对于在新时期下做好国际税收事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税收协调制度与当前的国际税收关系一样纷繁复杂,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对其进行系统性的解读和研究。
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税收关系也逐步跨越国门,形成国际税收关系。各国凭借本国税收主权而制定的各类税收制度、政策等,开始呈现出外部性的特征,即这些制度和政策的效应会超出国家的边界,对他国产生正效应或负效应的影响,当这种影响为负效应时,就会形成国际税收关系的冲突。在此背景下,国际税收协调制度应运而生。该制度正是通过制度规范来规束各国税收制度、政策的外部性效应,尤其是不良的外部性效应,从而使国际税收关系不偏离良性有序的轨迹。
但是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协调能力不是无限的,事实上,国际税收关系越复杂,各国间达成税收关系的协调有序状态就越困难,从而形成相对应的协调制度的难度也就越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一挑战已经成为了现实,国际税收协调制度亟需进行一次深入的有价值的研究,从而形成质的飞跃,来应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协调困境。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税收关系日益复杂,带来了更多的国际税收关系问题,这些问题在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事实上也影响着各国自身的发展。从功利性的角度来看,需要各国加强对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研究,从而构建出一个更有力、更符合时代特征的制度体系。
基于这一背景,本着推动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发展,尤其是实现我国在国际税收协调制度上有所作为这一目的,本文试图从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概念、本质与价值的探讨入手,审视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演进历史和其背后的成因,结合对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建立良性有序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经验和做法,进而为我国在建立和执行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方面提供有益的对策。
国际税收协调制度作为一项国际法律制度,具有其国际法意义上的一般特征,同时作为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一项国际法律制度,又具备其独有的内涵,如概念内涵、本质内涵、价值内涵等等,并且这些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当对它进行一般性考察时,可以发现其所具有的时代发展的鲜明特点。即该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在范围上从域内逐步扩展到域外,在内容上从单项逐步演化成综合。该制度的发展轨迹亦遵循着世界经济发展的轨迹——从国内到国外,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演化出一项极具时代性的特征——主权让渡。
作为一项涉及国际资源配置和竞争协调的制度,国际税收协调制度一定程度上干涉、损害了各国税收主权的完整性。然而这项制度依然为各国所接受并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有其深刻的形成动因和独特的效应价值。这一制度的形成动因可归结为三大因素,即税收的国际化、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以及国际税收竞争的趋利性和不对称性。这三大因素的存在,为国际税收协调制度覆盖上了一层时代必然性和实用性的面纱。同时,各国也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践,来实现国际税收关系价值上的公平和效益。
当前,在这种时代潮流和实用主义的驱动下,国际税收协调业已发展出丰富多样的内容。本文将当前存在的国际税收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主要分为四大类:即关税协调制度,间接税协调制度、直接税协调制度以及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制度。同时,上述这些协调制度的实现途径,无论在制度的构建、执行还是保障,都在不断地发展完善,显示出了经济全球化大潮对世界经济、政治无所不在的影响。在构建念上,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形成不同层级的协调制度,在执行上,国家对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认可和接受,以及制度本身的完善,令其执行力大大提高,在保障上,各类职能机构的建立和制度的完善有效确保了协调制度的落实。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当前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研究,综合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税收发展状况,深化我国对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了解和掌握,为我国参与国际税收协调,构建良好的国际税收关系,实现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当前,我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崛起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以及中国自身都无法否认的事实。在这一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税收活动,并于适当的时机谋求建立国际经济、税收新秩序,应该成为我们所应选择的正确道路。文章的最后,对我国在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方面的现状进行了梳理,从整体的税制基础以及具体的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方面列出其不足之处,并结合之前的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进一步完善国内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涉外税收立法;进一步强化我国在国际税收协调中的参与度。并提出,面对全新的国际经济税收环境,以及国际税收协调制度对我国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我国在国际税收协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中,应该更加有所作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