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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源远流长。家族企业始于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时代,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在现代社会,家族企业已发展成为最为普遍、最为主要的企业形式之一。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世界80%以上的企业都是家族企业。而在美国,80%-95%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家族控制和家族拥有的公司,也就是大约有1700万家左右的家族公司(包括独资企业)。1这其中就包括许多赫赫有名的世界级大型企业,如摩托罗拉、米其林、通用、IBM、福特等。我国家族企业虽然起步相对较晚,但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可是随着家族企业的不断发展,家族企业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的不足之处开始显现出来,阻碍着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中国家族企业由于深受以家族、血缘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家族企业呈现出与其他国家家族企业不一样的特点。这些不一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我国家族企业企业管理上的“家长式”作风以及对于家族外部成员的严重不信任。而这种“家长式”的管理以及对于家族外部成员的防备心理是中国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表现。因为其不仅会导致家族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出现混乱并使家族企业陷入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困境,而且会严重制约我国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鉴于我国家族企业目前发展上的困境,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于家族企业的概念、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以及我国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然后结合我国家族企业的独特特点,分析了我国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后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在结合法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的一些知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家族企业的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经理制度进行了理论上的完善。以期为中国家族企业构建一套符合其自身特点的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模式,以促进我国家族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