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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指标是企业估值的基础,会计收益的分类及其披露,不仅影响企业内外部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而且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与资本流向。面对国际化的经济环境和金融创新背景,企业经营活动日趋复杂化,非传统的新型收益来源不断产生,“其他综合收益”(OCI)已成为企业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8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8)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10年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确定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的重要变化,以及我国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CAS 30(2014)”)的制定与实施,资产负债观下损益表的内容和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对其他综合收益概念界定与列报制度提出了新的理论和实践要求。根据这种现实环境变化,本文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变革进行梳理,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历史变革及列报内容、列报方式变化的现实情形,进一步探究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实施效应的影响机理与路径,并从会计信息质量、股权资本成本和投资效率三个维度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企业内外部相关利益主体更好地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理论,推动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实施与监督,为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优化投资决策、资金配置与业绩评价提供经验支持,同时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全球化发展。在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及不断国际趋同的现实背景下,一些核心问题尚待厘清:第一,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的制度背景;第二,CAS 30(2014)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调整的实施效应如何,是否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否对投资人、管理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产生影响;第三,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及是否缩小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距,是否以及在哪些方面需要做出进一步的完善。根据以上现实背景与理论上的要求,本文把研究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出发,梳理国内外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发展脉络与阶段性成果,探寻其发展动因与趋势,并得出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变化的总体趋势,以及分项内容列报及披露的现状,剖析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实施效应的影响机理与路径。第二,基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运用经济后果理论,研究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的实施效应,实证检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股权资本成本与投资效率的影响,并进一步从“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革——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股权资本成本”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革——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的路径,实证检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向影响是否会间接地降低股权资本成本并提高投资效率。第三,根据以上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比较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的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的差异:一是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二是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的预期效应与实际实施效应的差异。通过以上分析,总结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取得的效果,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企业及利益相关方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第一,从发展历程看,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与经济学中的收益成本理论相一致,虽然其更能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本质,但其实际运用还取决于现实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变化以及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具体而言,我国会计准则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改革进程为依托,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要求大致经历了从不列报到表外披露,再到表内分类列报的发展过程。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持续改进和完善说明其在现今国内外财务报告体系中地位越发重要。第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这个效应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中呈现明显的异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实施使得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程度大于非国有企业,本文认为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同,导致非国有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更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质量。另外,当企业的公司治理环境较差时,或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较高时,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更强。第三,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降低了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这个效应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也会影响到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并与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显著负相关。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权资本成本的减少可能是因为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列报带来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由此降低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会计信息质量的调节效应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均有显著体现。第四,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效率,这个效应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进一步研究发现,投资效率的增加可能是因为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列报带来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由此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会计信息质量的调节效应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均有显著体现。无论融资约束程度是否升高,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革都可以显著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尝试对我国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现状进行了具有开拓性意义的实证研究,并显示出研究的系统性。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2009年首次列报其他综合收益之日起,至2017年截止,从这9年的长期及短期两个时空界域分别研究了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及披露的总体趋势与波动性。本文通过手工查阅上市公司年报,整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或披露的分项数据,从信息披露数量、波动性和重分类转回等角度,阐述其他综合收益分项内容列报的现状,这一点在以往同类研究中鲜见。第二,采用新维度对其他综合收益制度变革的实施效应进行了研究。现有文献主要从价值相关性和盈余管理角度展开,关注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是否提高了与股价或股票收益率的相关性,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增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相对忽视列报变更对管理者等利益相关主体可能的影响。本文从股权资本成本和投资效率两个角度研究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对投资人及内部管理者行为可能的影响,探究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内外部治理效应,横向拓展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实施效应的相关文献,丰富了相关经验研究,有利于加深对其他综合收益的理解。第三,利用新数据检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的实施效应。现有其他综合收益研究的相关文献主要基于成熟的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和欧盟,缺乏来自新兴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制度背景、经济环境与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同欧美等国存在较大差异,且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本文以中国数据为基础,以CAS 30(2014)的实施为自然事件,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变革的实施效应。结果发现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列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并对股权资本成本和投资效率有显著影响。验证了CAS 30(2014)的实施效应,也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提供来自新兴资本市场国家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