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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19世纪的耶林,是那个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耶林关于权利哲学思想新颖、精辟且极富创造力,其权利理论体系是经过批判性采集18、19世纪多家法学流派之精华、兼收并蓄的宝贵成果。 耶林的权利哲学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将利益引入权利的概念中,确立了新的权利定义;其次,法的目的在于实现和平衡权利;再次,号召人人必须为权利而斗争,最后,强调培养公民的法感情。 关于如何借鉴耶林权利哲学思想,笔者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思考意见。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不再是先验主义的天赋人权的口号,是重视实际的个人、社会的利益,要求人人必须为权利而斗争,保护公民神圣的法感情,培育现代的权利意识。随着我国法制现代化、法律体系的复杂化、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对耶林权利哲学思想的研究,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和确立当代的权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