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散化,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日益衰弱,董事会的职权日趋提升。所以强化董事义务成为了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方式。对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规制涉及到两种基本法律权益,即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与公司的财产经营权。是否规制以及如何规制董事的离任义务,实际上涉及到法律的天秤如何在这两种法律权益之间选择和平衡?笔者以近年来发生的案件为研究契机,在分析董事与公司关系的基础上,对董事离任的生效时间、董事离任义务与在任义务联系与区别、董事离任义务与普通雇员离任义务区别进行分析,结合各国立法经验,提出在现行公司法架构下董事的应对措施,并就这一法律空白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