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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伴随着新中国产生,是农村合作经济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组织,也是立足“三农”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保障着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物资交流、商品供应,在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传统的服务模式已经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原来的网络体系和组织结构也逐渐被破坏,导致不能有效地发挥为农服务功能。因此,供销社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通过综合改革,发挥其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来承担更大的责任。 本文以长治市为例,对市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进行分析,全文共有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引言,简要概述了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供销社、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基本涵义、合作社理论、第三部门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等基础理论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发展的简单沿革;第三部分着重描述了长治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现状,包括长治市供销社基本情况、综合改革的做法和经验;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长治市供销社综合改革中目前存在着联合社职能定位不准确、与社属企业关系不明晰、社属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基层供销社发展缓慢四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对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从性质与法律地位不明确、合作宗旨坚持不力、历史包袱较重和部门之间配合不足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五部分则针对上诉问题和原因,从确立农村合作经济主管部门地位、理顺理事会与社属企业关系、盘活现有资源、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步伐、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和内容、优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外部环境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长治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