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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权威是指宪法作为一国根本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是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最重要和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总之,要体现宪法的至上性、至尊性和至信性。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宪法权威已基本确立,但一些国家的宪法并未获得真正的权威。关于宪法权威的来源,理论界有不同观点。笔者认为宪法权威的来源包括民众内心的内在认同(道德权威、信仰权威)和外在的制度强制(政治权威、法律权威)。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宪法的真正权威,希望通过从宪法权威的来源上探究中国宪法权威树立的主要困境,并一一对应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我国宪法权威的真正树立。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一共分为四大章:第一章:宪法权威的内涵。该部分先论述了权威的含义,指出权威是与服从相对的、相通的,而服从的原因更为重要的应是服从者内心的认同,进而得出权威不仅仅来自权力产生的事实权威,更来自服从者的内心认同、自愿遵守、自觉尊重。随后结合权威的含义,指出宪法权威不仅仅来自外在的强制力,更来自内在说服力,即宪法得到民众普遍服从和支持,并铭刻在内心。第二章:宪法权威的实际考察。该部分主要介绍、研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现行宪法权威。按照第一章引出来的两个角度(内在说服和外在强制)分别考察这几个国家的现行宪法权威。在考察各个国家现行宪法时,大体上从宪法文本历史背景,宪法文本自身内容、修改情况,民众对宪法的态度,宪法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宪法在法律上的权威体现几个方面展开。第三章:宪法权威来源的述评与反思。该部分主要是基于前两章对宪法权威的认识和了解,依据服从是来自内在的内心认同还是外在的制度强制,可以将宪法权威的来源分为内在权威和外在权威。宪法的内在权威包括道德权威和信仰权威,宪法的外在权威包括政治权威和法律权威。然后分别对这四个来源进行阐述。宪法的权威实质上是人民权力的至上性。宪法权威来源于人类的自然正义的观念,来源于民众内心对宪法的信仰之情,来源于政治上对政府权力的有效控制,来自法律上宪法效力至上。第四章:从宪法权威的来源看中国宪法真正权威的树立。该章基于第三章宪法权威来源的四个方面,分析中国宪法权威没有真正树立的原因,即这四个方面做的不够好,导致宪法没有权威。然后,针对中国在宪法权威来源这四个方面中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