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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和伤病救治的资金来源,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事关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职工的各项保障基本是以单位为依托的即期支付型,没有基金的概念,也不存在基金监管的问题。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逐步形成结余基金和积累基金,基金监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维护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基金监督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各级政府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基金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基金管理日趋规范,基金安全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国陆续发生了一些社保基金被挪用的案件,致使数额巨大的基金难以收回,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暴露出我国社保基金监管中问题严重。并且随着经济的增长,参保人数的增多,社保基金结余的数额越来越庞大,存储分散,管理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对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到目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额已超过万亿元。面对数额如此庞大的基金,迫切需要我们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安全。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概述了选题理由和意义以及论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论述了社保基金监管的研究背景与意义。主要是探讨了社保基金监管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阐述了社保基金监管的国际动态及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发展过程,进而总结社保基金监管的意义,为更好阐述社保基金监管奠定基础。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法律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从基金的管理模式、法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从而总结出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笔者论述了国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美国、智利、德国和日本四国社保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分析其优势,以期为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第五章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笔者针对我国社保基金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的一些方法。首先是加紧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填补法律空白,强化法律监管。其次完善审计、会计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