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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政府的职能、角色和行政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税务部门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政府职能部门,顺应潮流对自身角色和职能作用进行了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20世纪50年代,美国提出了纳税服务的概念,这一理念在国际社会逐渐得到认可并普遍推行,纳税服务已成为世界新的税收征管发展战略和趋势。纳税服务在我国起步较晚,“纳税服务”这一概念正式提出,最早是在1993年12月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之后纳税服务才开始引起关注和重视,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十多年积极的探索与实践,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推进了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纳税服务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但总体而言,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个别地方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重表象轻实质,纳税服务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和表面化上,纳税服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本文从研究纳税服务的基本要素入手,在研究归纳纳税服务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将纳税服务的视角置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税收遵从理论和税收法律关系理论的框架之下,着重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核心展开详细讨论,目的在于通过逻辑清晰地理论综述,吸取具有普遍意义的有益成果或精华,为改善和加强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我国纳税服务现状与国外纳税服务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对比,综合运用定性分析、比较分析、归纳分析等方法,在研究过程中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基本思路,通过借鉴国外纳税服务经验,在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纳税服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寻了改善和加强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具体建议,即从法律制度体系、组织体系、业务体系、平台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五个方面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创新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