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化,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一线城市,其外来工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严峻挑战。尤其是,近年来外来工流入逐渐呈家庭式流动特征,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启动,各地外来工子女入学政策持续调整,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不断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版)增加了第十二条第二款“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明确提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从政策法规的角度保证了外来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权利。然而,外来工流入地,特别是一线城市和部分省会、大中城市,怎样在现有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前提下,逐步增加义务教育的公共服务供给量,如何在辖区范围内实现外来工子女与户籍人口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仍然是个难题。本文以深圳市龙岗区为例,从供给机制、多元主体等维度研究地方政府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分析在当前的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下地方政府面临的困境,并从供给主体、供给方式等不同层面提出解决方案,探索构建适应当前新型城市化快速推进进程的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对维护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权利,降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提升义务教育供给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