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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提高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因此,“服务”作为政府职能由来已久,但“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提出在中国却是近几年的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本世纪初以来,中国各地方政府已经以不同方式在践行“服务型政府”这一愿景,其中的先行者还为我们提供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在实践中,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电子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在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方面已然开始发挥作用,公共服务支出逐年增加,民生逐年改善,等等。但由于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各地服务型政府的实践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化,即下大力气花重金在“服务”的表面做文章,思想观念仍旧没有实质性的改观。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绝不是设立几个“服务大厅”、开通几条“市长热线”、建几个政府网站就能解决的。其实质是政府在职能和工作方式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是对传统行政管理范式的革命性突破,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而且它本身还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磨合相互纠错中不断发展完善。因此,在肯定已有建设成就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正视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最终按图索骥,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之路,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和目的所在。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了上述问题。第一章,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时代背景及理论来源。第二章,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选取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与若干典型城市的主要做法以及中央、地方政府面对5.12汶川大地震考验等实例,以点带面来说明当前各级政府服务意识与水平不断提高。第三章,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从理论到实践将普遍存在的问题归结为六大类,并从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公民意识三方面做出原因分析。第四章,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针对所述问题,提出从营造法治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到加快建设公民社会、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等七个方面的对策。其中,本文重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最新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的最新部署,提出个人看法,除学者们普遍认同的路径之外,本文还着重论述了关于“提升行政道德”以及“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以期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