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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谐是指宗教内部、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政教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而不同”的状态,其基本内涵是“多元平等、彼此尊重、和谐相处。”本篇论文以马克思主义宗教和谐观作为理论指导,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和谐和我国社会文化建设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以云南藏区为研究区域,聚焦藏传佛教,在文献分析以及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藏传佛教内部的和谐、及其与其他宗教的和谐、与云南藏区社会的和睦相处方面介绍云南藏区宗教和谐的基本概况,从云南藏区多样的民族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化、宗教旅游文化以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分析其社会文化建设的基本现状。以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等为个案调查,梳理该地区宗教和谐相处的现象,从宗教的社会文化属性以及宗教和谐的社会作用的理论出发,从四个方面分析宗教和谐在云南藏区社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论述了宗教和谐对民族文化的传承、生态文化的保护、旅游文化的提升以及社会稳定和谐四方面的作用;提出进一步发挥宗教和谐促进云南藏区社会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更好地加强宗教与文化的相互融合,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和完善宗教有序和谐地发展,加强对云南藏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完善宗教的社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