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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从产生到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足以证明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经济法的出现,突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二元模式,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经济法的演变史来看,经济法可分为西方经济法和东方经济法两家。由于东西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差异,从而使东西经济法呈现出不同的品质,既有共性也有区别。许多法学家早已关注到东西经济法的差异,如刘文华教授在《中国经济法的基本纲要》一文中就精辟地指出:“现代经济法有两家,即资本主义经济法和社会主义经济法,资本主义经济法可称之为‘西方经济法’,社会主义经济法可称之为‘东方经济法’,二者是各有个性,也有共性”。中国经济法可归入“东方经济法”的范畴。当今经济法学界大多从中西经济法一致的假设出发,以西方经济法为参照来论证经济法的一般规律,无疑犯了以个性代替共性的错误;立法部门也在“实现法制现代化”的热情鼓动下,大量盲目移植西方的经济立法。可见,厘清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中存在的差异,对纠正经济法学界以个性代替共性和立法界盲目移植等不良倾向,也许是一副很好的清醒剂。本文试图从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探析来窥视中西经济法的主要差异。全文共4万余字,主要论证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表现、差异原因及对我国经济法的启示,其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界定论题的基本概念。依次界定了“经济法”、“西方经济法”、“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三个概念,为后面的论述和对话奠定基础;同时作者也从“经济法”概念理解出发,确立了中西经济法产生的时间界限,为第二部分描述中西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历史轨迹作了铺垫。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表现和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原因。首先,从理清中西经济法的历史轨迹入手,描述了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德国、美国、日本经济法的演变历史,然后在此基础上归纳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主要表现。作者认为其差异主要表现在中西经济法体系形成的路径、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的民商法秩序基础、中西经济法“双手结合”特点形成的路径、中西经济法社会本位形成的路径和中西经济法发展的起点五个方面的不同.然后从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经济诱因和市场基础差异的影响、国家职能转换和市民社会建构差异的影响和传统文化背景差异的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原因所在.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经济法的重点在于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划麒璐差异对我国经济法的启示.首先分析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对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四个方面的启示意义,指出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要纠正不良倾向,关注中国经济法的“回应性”,关注中国经济法的个性,向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的方向迈进.然后分析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对我国经济立法的启示意义.先批判了我国经济立法实践中的不良倾向,指出经济立法要围绕体现中国的经济法的个性,回应现实经济关系的需要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重点去进行具体制度设计,并以此为墓础对《反垄断法》和《宏观调控基本法》作了立法展望和思考. 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