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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为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长,提升劳动就业率,实施了30余载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在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改善国民生存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的家庭结构模式。我国的家庭结构以独生子女家庭作为基本模式,当独生子女因遭遇意外情况不幸身亡,而独生子女的父母不再、不能生育,或是不收养新的子女,就会由独生子女家庭变成失独家庭。现如今我国失独家庭数量已超百万,并且还在不断增长。自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二孩”政策后,各家庭虽已不受独生子女政策的约束,但较多新生代父母仍然选择只生一孩。因此,在我国未来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失独家庭数量仍不会减少。据相关统计发现绝大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面临失独时都已步入中年,而处在这个年龄段的父母,一方面他们的经济效益与劳动产出降低,且中国的养儿防老理念使得他们在年轻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给子女而留给自己的则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年龄的增长使得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失独父母们患有各种疾病,并伴随着慢性病等一些并发症。因而失独家庭普遍面临的经济、医疗、养老、精神等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并解决。但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暂不完善,仍存在针对性扶持政策缺乏、社会救助主体单一、社会救助帮扶能力有限、精神扶持不足等问题,不能较好地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难题。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支持和帮助失独家庭,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大力发展民生,提升社会保障的重要体现,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不断严峻的背景下,通过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来解决失独家庭的经济、养老、精神等系列问题也是十分迫切的。本文以昆明市失独家庭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分析法、综合分析法,以福利多元论、马斯洛需求层次论、新公共服务论为理论基础,从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调研与采集到失独家庭的相应信息资料为数据参考,衡量其基本家庭情况、经济能力、自理状况等实际状况,进而从专项扶持政策稀少,政策执行失序、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偏低、财政投入不足、精神救助不足等方面分析昆明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政策制定滞后、专业人员缺乏、社会救助能力有限、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善等方面探析昆明市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结合昆明市现行失独家庭的救助条例,从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家庭和社区”救助网络等方面,为解决昆明市失独家庭问题提供建议与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