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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是一种起源于英美,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让融资人和投资人自行成交的新型融资模式。由于兼具便捷性和高效性,P2P网贷在我国得到了众多投资人的青睐,P2P网贷业务发展迅速。随着P2P网贷业务的迅猛发展,我国P2P网贷平台开始乱象丛生,网络欺诈、非法集资问题时有报道,私设资金池,挪用、侵占资金等侵害网贷投资人权益的事情普遍发生,P2P网贷投资人的隐私权难以保障、知情权难以保证、公平交易权难以保护。而之所以发生这些侵权事件,主要是由于我国开展P2P网贷业务的准入门槛低,法律法规在P2P网贷方面的规定尚不健全,加上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缺失,致使我国P2P网贷投资人的权益难以保障。P2P网贷投资人在侵权事件发生后维权较为困难,不论是选择诉讼、仲裁、协商还是其他途径,均受人财物的限制,几种维权方式各有其利弊,能追回来的资金也极其有限,如何高效并最大限度的追回自己的投资款,是网贷投资人在选择维权方式前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与我国不同,英、美、德三国网贷业务较为成熟,坏账率极低,主要得益于它们不仅有较高的业务开展准入门槛,帮助网贷投资人对投资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同时还有着严格的借款审核和风控制度,资金由第三方存管,设有保障基金,即便发生坏账风险,网贷投资人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投资款会追不回来,网贷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会由P2P公司或收购债权的公司先行垫付,再由专门的机构和公司对融资人进行催款。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从P2P网贷投资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出发,通过对P2P网贷业务开展过程中侵犯网贷投资人权益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通过对比分析诉讼、仲裁、协商等多种维权方式的利弊,进而提出我国P2P网贷投资人保护制度完善的具体建议。我国的P2P网贷投资人保护机制,应当将重心放在网贷投资人权利保护上,形成四个方面的保障机制。第一,积极借鉴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完善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债权归集制度,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在线纠纷解决制度,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构建特色商事调解制度;第二,完善P2P网贷投资人资金安全制度,包括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建立第三方备案机制,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和技术保护制度;第三,完善我国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专门针对P2P网贷业务的法律规范,通过修法进一步为网贷投资人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对恶意欺骗网贷投资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第四,提高网贷投资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对网贷投资人理性投资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