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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发、频发的特点,其对农村社会的稳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些虽然与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在转型期对农村基层矛盾的化解、处置和预防出现了一定障碍造成的。当前,学者大多是从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机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研究,公安系统的学者大多是从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机制进行研究,鲜有从完善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的。本文拟从农村基层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入手,就如何完善预防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机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农村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的相关概念、特征。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预防机制、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预防机制、基层人大预防机制、基层司法部门预防机制、利益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机制等五个方面的预防机制在实际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农村群体性事件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对五个方面的预防机制的完善,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预防机制的完善中,着重于基层信访制度的完善;舆情监控机制的完善和提高基层党政领导执政能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预防机制的完善中,列举了4种农村自治组织在夯实农村基层民主,化解农村矛盾中的典型案例,着重从村民民主的实现路径等方面完善农村自治组织的预防机制。在完善基层人大预防机制方面,着重从保障农民能够按等额比例产生人大代表,畅通农民依法诉求渠道;加强乡镇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定的建设;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评价监督机制;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预防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在完善基层司法部门预防机制中,着重从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法制水平,促进基层政府依法、依规行政;维护基层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在完善农村利益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着重从加强对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支持,促进基层政府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了机制完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