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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城市化及人口的高度集中,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日趋严重。由于灾害存在着不确定性和巨大的破坏性,防震减灾工作理所当然地受到科学技术界和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在防震减灾工作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报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中构筑了十大基本系统,从体制上为防灾减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有的应急管理体制的作用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完全发挥出来,而本文就是从地震的应急救助角度出发,试图找出我国地震应急的缺陷,提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议。 本文以我国汶川地震和日本3·11大地震为例,介绍了两次地震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震后的一系列应急工作。文章从政府救助、社会援助、民众自救三个维度进行阐释,通过对中日两国在地震应急救助的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救助等方面进行比较,找出我国与日本在地震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从日本地震应急管理中寻找对我国应急工作有启发的地方,对我国地震应急救助体系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