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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是林权改革实践中的核心法律概念。“林权”常作为政策用语使用,现行法律和法学理论未对法律视野下的林权概念予以准确界定。由于林权的客体十分复杂,理论界对于林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森林法》、《物权法》等法律关于林权的规定之间也存在矛盾。本文明确界定了森林、森林资源、林木、林地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抵押权、林中野生动物所有权、森林景观开发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木抵押权、林木采伐权等林业物权的含义及法律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林权的客体限定为林木,将“林权”界定为包括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人的林木采伐权、林木抵押权的物权,并提出了明确的林权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