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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随着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手机应用商店作为顺应时代的产物孕育而生,给手机用户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在人们享受手机应用商店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还面临着个人隐私权受到大面积侵害的威胁。本文旨在通过举例论证、逻辑演绎等方法,详细研究和分析手机应用商店侵害用户隐私权法律责任的问题。通过对域外立法的借鉴、国内现行立法的总结以及对手机应用商店自身特殊性的考量,笔者认为,对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应建立“二元”结构,即对其不同侵权主体在不同情形下所行使的不同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并承担与之所相应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于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的特殊性,不仅在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上相比一般侵权复杂,而且在免责事由和责任承担上也有其特殊性,应当区别于以往。隐私权保护不断面临挑战,但现行相关法律中关于此类侵权主体侵害用户隐私权问题的规定还不够完善,一是比较笼统;二是,不尽合理。因此,系统研究手机应用商店侵害用户隐私权的法律责任成为必要。本文共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首先对隐私权作了简要概述;其次,对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等作了详细描述。第二部分,通过多域外立法模式的借鉴和总结,确立了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法律责任的“二元”归责原则。第三部分,本部分分别从客观构成条件(即违法加害事实的构成条件或者称违法加害行为的成立条件)、行为违法性和主观的归责依据等三个层次对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二元性”分析,探讨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分析适用免责事由的理论依据和域外立法借鉴,总结出手机应用商店侵害隐私权法律责任的免责事由。第五部分,这部分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寻找到侵权主体责任承担的相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