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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作为维护国家间民商事交往秩序的重要规则,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国际私法的首要问题。依据国际私法规则选择法律的适用,能够解决多数法律争端,但也会出现违反立法和司法者意图的情况。作为保护内国利益的一种手段,对公共秩序制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制度,是一国法院依据本国的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个法定事由。对于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道德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外国法,法院可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排除其适用,从而更好地维护本国的社会公共利益。随着国际间民商事交往的不断加深,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也随之发展,在国际争端的解决中·,公共秩序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国际私法领域,对于公共秩序的研究有着丰富的理论成果,各国的立法中也有普遍的确立,但在司法实践上,由于公共秩序制度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导致公共秩序制度的适用在实践中发挥着一把双刃剑的作用。对于公共秩序制度的本质、内涵和适用情形,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公共秩序制度的研究显得愈发重要。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先阐述了公共秩序制度的历史演变,主要从理论和立法上的发展,展现公共秩序制度从萌芽到逐渐成熟的演进过程,以及各国的立法发展和立法方式;第二部分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比了各国的法律适用中关于公共秩序制度的具体适用。其中,列举了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对公共秩序制度的适用实践进行对比分析;对比了公共秩序制度与其他易混淆的概念,如其与法律规避、强制性法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指出了公共秩序制度适用中的问题,如适用限度和排除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问题等。第三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从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具体分析我国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制度的适用现状及应注意的问题。在司法实践的部分,笔者列举了一些我国法院的审判案例,涵盖了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涉外民商事裁判的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承认与执行、域外司法送达、调查取证等方面,详细解读了在这些案件中公共秩序制度的具体适用。第四部分阐述了公共秩序制度的特点和其在适用上的发展趋势。国际私法的进一步发展,可以看出公共秩序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阶段的扩大,而对其适用的限制,只是为了更好地使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