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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教育部出台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均简称为“实验稿”),在其实施的十年里,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有待我们去认真地分析并加以解决。例如,在过去教改的十年里,许多一线教师对新课标“提倡学科综合”理念的理解偏差,致使音乐课弱化了对音乐本体知识的学习,出现了诸如让音乐以外的知识喧宾夺主,模糊了音乐课应以音乐知识教学为主的思路;片面认识“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思想,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欣赏音乐作品,忽略对音乐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培养,音乐课成为了主次不分的欣赏课,失去了音乐课程的实践性特征;过分强调学生的兴趣爱好,盲迎合学生的口味,使音乐教学偏离音乐教育的既定目标,失去教师的积极引导作用;教学评价没有依据客观事实,失去了评价的价值……等等现象,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关注与分析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均简称为“2011版”),力求为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与指导。“2011版”有针对性地总结了过去十年教育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与教训,也丰富和完善了课程标准的理念。它虽然大体框架与“实验稿”相似,但其在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内容标准、评价建议等各方面都做了修改和调整,是音乐教育理论体系日趋完善的表现。为了帮助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2011版”课程标准,本文将“2011版”与“实验稿”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青部分相比,“2011版”在“实验稿”基础上作了较大的修改;课程目标相比,“2011版”在“实验稿”基础上作了调整;课程内容相比,“2011版”比“实验稿”的表述更为贴切;实施建议相比,“2011版”在“实验稿”基础上作了微调。同时,本文对“实验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许多教师在认识方面存在“误解‘以审美为核心’理念、盲从学生的兴趣爱好、错误认识学科综合”的误区;在教学方而存在“对多媒体的使用不合理、教学形式过于花哨、教学评价失真”的误区。最后,本文从实际出发,对如何更好地实施“2011版”新课标、构建和谐的音乐课堂,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提出了若干建议:①发挥“双基教学”在“审美教育”中的作用;②正确处理好“突出音乐学科特点”与“体现音乐课程人文性”的关系;③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与创新;④把校本音乐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