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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山西作为我国煤炭大省和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在“后危机时期”竞争更加激烈、低碳经济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和制约的现实背景下,充分把握国家支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机遇,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生力军的作用,已成为“十一五”“十二五”实现山西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山西省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由于资金、人才等的匮乏,加之自主创新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技术、经济过程,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没有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生力军的作用。而合作创新可以共享资源、规避风险,是现阶段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增强山西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但近年来大量实践表明,阻碍合作创新开展甚至导致合作创新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其已成为制约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增强山西省自主创新能力的首要问题。论文以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分析了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论文主要观点与内容是:①造成合作创新中机会主义行为的成因主要有:信息不对称、合作创新契约的不完全性、合作创新成员的有限理性、合作创新资产的专用性、“零和”思想和依赖不对称等;②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一般分为契约前机会主义行为和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而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在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最为常见,且多发生于非对称依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③构建更符合现实情境的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进化博弈模型,着重分析了非对称依赖下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进化稳定策略的稳定性及演化机制;④在对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了相应治理对策。从企业层面,应当从完善合作创新伙伴评估选择机制、优化合作创新契约设计、建立完善的契约后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声誉信息系统和增强合作创新伙伴间的相互信任等五方面来治理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从政府层面,应当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着手,从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力投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和健全技术创新政策法规支持体系等四方面来治理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①提出合作创新是增强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乃至山西省自主创新能力有效途径的观点,并分析论述了合作创新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效应;②构造了更符合现实情境的前提假设,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将合作创新超额收益、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而获得的额外收益、收益分配系数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等更符合现实情况的影响因子引入进化博弈模型中;③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对称依赖下的合作创新进化博弈模型,运用进化博弈理论分析了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的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判定影响合作创新成功的关键因素;④根据进化博弈模型的分析结果,从加大机会主义行为成本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的角度,提出了具有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合作创新契约设计和建立企业声誉信息系统等机会主义行为治理对策;⑤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机会主义行为成因的分析,提出了通过对技术创新环境的改善,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树立互利双赢的“正和”博弈观,进而提出了政府在治理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机会主义行为中应当采取的技术创新环境治理对策。论文认为,通过对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创新中机会主义行为的治理,可以促进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的开展合作创新,提升自身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山西省自主创新能力,对推动山西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走山西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