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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经济组织现行的组织决策机制主要是为保持和增进组织的稳定性而设置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活动、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解决问题的传统规则和组织的运行机制已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日益受到市场方面的严重挑战。现代社会激烈的商业竞争迫使经济组织必须重新审视其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的传统理论,在追求规模化、专业化的同时,不断进行组织创新,以提高其竞争力。组织创新是突破组织原有的结构,采用全新的方式,对整个组织实施的系统性改革,目的在于创立新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流程,在服务、质量、成本、效率等方面取得重大绩效。组织创新是从根本上重新设计组织结构和流程,是一种涉及全部业务流程的跨职能的创新。组织创新将导致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知识管理、市场资源和企业文化的同时发生变革。律师制度是一古老的制度,二千多年以来这一制度极为稳定,运行模式并无太大的变化,组织创新对律师业而言似乎是遥远的梦幻。直至上世纪70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律师业的商业化首先在美国得到承认并迅速向其它国家蔓延。律师业商业化的发展虽然对律师原有的职业特性产生巨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化对律师行业的整合和推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英美等国相继出现一批国际化律师事务所,并且这一趋势还呈加速状态。律师行业商业化,必然接受商业化的运行法则,对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大型律师事务所而言,由于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分工的细化以及分支机构的增加,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和创新,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理论对事务所实施有效管理,保持和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已是必须的选择。近几十年以来,我国律师业的发展不可谓不迅速,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规模或是在服务能力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加入WTO后,随着服务贸易市场的全面开放,我国律师业面临外国同行日益增强的冲击与竞争。因此,通过重新整合组建一批大型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宏观要求。与此同时,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也必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