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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替牙期、恒牙早期功能性、轻度骨性安氏Ⅲ类错(牙合)患者采用反式Twin-block和Frankel-Ⅲ功能矫治器治疗,比较两种治疗方法的作用机制及优缺点,为临床医师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提供参考。
方法:选择替牙期、恒牙早期功能性及轻度骨性安氏Ⅲ类错(牙合)患者28例(男14例,女14例),平均年龄11岁2个月,随机分为T、F两组,每组各14例患者,T组采用反式Twin-block矫治器矫治,F组采用Frankel-Ⅲ矫治器矫治。全天戴用矫治器治疗3.5-11个月。分别对治疗前后X线头颅侧位定位片进行测量分析,并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
结果:两个矫治组经过反式Twin-block和Frankel-Ⅲ矫治后均发生了显著的的变化。骨骼方面:①两组上颌骨均向前移位并且长度增加,F组效果优于T组(P<0.05);②下颌骨位置均向后移动,稳定在了治疗前拍摄X线头颅侧位片时的下颌后退位处(P>0.05)。在牙齿方面:F组有明显的牙齿代偿性移动,上前牙唇倾,下前牙舌倾(P<0.01),T组在牙齿移动方面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两组的治疗时间方面:T组的平均疗程6.5个月,F组为9个月,T组的疗程短于F组(P<0.01)。
结论:两种功能矫治器均能有效地使下颌后退矫治生长发育期安氏Ⅲ类错(牙合)。Frankel-Ⅲ对上颌长度和突度方面的作用大于反式Twin-block,反式Twin-block的治疗时间明显短于Frankel-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