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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事件高发多发,环境问题进入“集中爆发期”。生态环境不仅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也涉及不同地区、不同的人们、不同群体之间的生态环境权益。生态政治正是人们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权益分配而展开的政治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生态政治运动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和国际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在当代中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卷入的人口和地区急剧增加,环境冲突及其社会政治影响不断扩大,党和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及干预力度显示增强,环境冲突、影响和调控已经显露出明显的生态政治色彩。本文旨在通过对2005-2014年近十年我国发生的重大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分析,考察中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状况及发展态势,探讨中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生成和发展的背景和机制,并寻求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政治治理之道。与此同时,本文也是旨在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的政治逻辑,通过与西方生态政治进行比较,分析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及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政治样本——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特征特点及其走向。从近十年的环境事件来看,环境群体性事件年度发生率不平衡,2009年是事件的高发年。但是,总的来看,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呈现出多发的趋势。环境事件在地理上具有区域性和梯度转移的特征:即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发达的地区,如广东和浙江,并随着产业转移和工业化向中西部发展,环境群体性事件也随着转移和扩散;环境冲突事件的人口规模有限,大多数环境冲突中参与人数数百人居多。不过,少数环境群体性事件波及范围广,展入数万人口之多。从环境冲突事件的诱因对象来看,垃圾处理冲突事件居高不下。这些事件既包括救济型,也包含预防式,事件中暴力与非暴力手段并存。从性质上来看,环境群体性事件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些冲突主要是民众申诉需求、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从环境事件的演化及发展趋势来看,由于环境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尤其是随着一些环境危害日益暴露出来,人们的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提高,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我国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仍有增多的趋势,尤其是主动维权事件发生的几率会不断上升。同时在政府提升应对水平的情况下,非暴力手段的运用也会增强;随着产业的转移及工业化的遍地开花式发展,事件从发达地区不断向欠发达地区扩散;拥有更高知识水平和环境意识的社会中层人士会逐渐成为事件的主力军,网络在事件的生成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会愈加重要。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高发与传统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制度化渠道乏力、政治系统的逐步开放以及网络媒体的助力效应息息相关。事件在个体心理选择作用下由触发要素触发,经过组织及动员,事件最终形成。行动一旦开始,行动的策略也并非一成不变,事件中的手段可能出现由非暴力向暴力的升级,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被抗议对象及政府的应对方式。事件发生后,民众的基本诉求若能得以满足,事件的消解则变得容易,大多环境群体性事件均以被抗议对象尤其是地方政府对民众做出承诺或让步而最终平息。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后果影响、以及应对处置均与政治密切相关。环境群体性事件是中国生态政治重要的行动表现,与西方的生态政治运动相较,中国生态政治的行动特点具有事件性而非持续影响性,关注的主题也基本围绕相对具体的环境问题而非西方式多元化的运动内容。西方生态政治运动最主要的领导力量为绿党及环保组织,中国的生态政治多呈自发性,多为民众的自发性零散化行动。从行动规模上来看,西方的生态政治运动常常表现为全国甚至跨国范围的全民运动,中国生态政治行动则具有地方性。在行动的方式上,西方生态政治运动已由激进走向平和,并越来越突显“非暴力”的价值观念,中国生态政治在行动方式上仍表现为暴力与非暴力并存的现象。面对多发的事件,预防和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应从预防和现场应对角度进行。当前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与解决均离不开政治,因此要有效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也应从政治角度出发,由其发生逻辑为主线,找出事件发生的关键所在。通过树立科学理性的发展理念,从根源上减少环境问题的产生。从制度层面出发强化制度化消解环境纠纷的能力,畅通环境矛盾纠纷的制度化渠道。此外,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在应对中应当以人为本,从切实维护民众权益的角度出发,理性克制地协调各方利益,不仅防止事件中暴力策略的升级,还要进行有效控制以尽快平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