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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问题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问题是近年行政诉讼关注的热点,已有讨论主要集中在应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至于将其纳入司法审查之后,各种制度该如何建立,特别是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确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待深入探讨。明确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将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并确定合法性审查原则下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标准是本文的创作意图。本文以探寻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为宗旨,从概念、价值、国外理论和经验等方面进行整理和研究,共包括四章。第一章从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概念出发以期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进行准确的界定,在概念层面上达成共识。为了明确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的概念,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使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概念内涵更加具体明确。第二章是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的实证分析,从法律上的规定及理论界的相关讨论着手分析,并对此进行评价分析。第三章,通过对国外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的介绍,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的确定提供思路。第四章,详细介绍三重审查标准的内容,并从多角度论证三重审查标准在我国的适用性,最后点明为确立三重审查标准所应该作出的努力。本文的行为脉络为: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存在的问题;通过概念分析方法界定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通过对国外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的比较分析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标准的确定指明方向;通过实例分析最终确定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