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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视“三农”问题是党始终坚持的战略思想。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牢固,农民收入也有极大增长。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发展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日益显现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成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热点与难点,以及解决“三农”问题一个新的突破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土地制度是否合理不仅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影响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坚持在稳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进一步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党和政府也非常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然而受种种因素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并非一帆风顺。本论文以和谐社会理论、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等为依据,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观察法、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来考察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对我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归纳,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客观必然性和可行性,概括了当前我国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剖析了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问题,集中探索了农村土地流转所导致的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等问题。最后,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域下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合理化建议。论文力图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践行和谐社会理念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