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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为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最基本的标准。然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对TRIPS协议所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感到不满。美、欧等发达国家发现在世界多边体制下难以再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其野心转向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中来。发达国家将比TRIPS协议保护标准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即TRIPS-plus条款,融入了到在与不同国家分散缔结的FTA中,以此达到在世界范围内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目的。这些FTA中的TRIPS-plus条款在知识产权实体保护和知识产权执行等方面,较之TRIPS协议的保护标准都有明显的提高。自2008年以来,11个国家通过几近全面保密的谈判,出台了《反假冒贸易协定》(Anti-Counterfeiting TradeAgreement,ACTA),旨在推行知识产权执行方面的国际统一新标准。ACTA主要是在TRIPS协议知识产权执法章节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执法框架进行了全面细化,比TRIPS协议的知识产权执行规定更为严苛,可谓TRIPS-plus标准在知识产权执行方面的最新发展。尽管目前ACTA在世界范围内备受争议,但是纵观知识产权TRIPS-plus标准的产生和发展模式,ACTA作为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执行领域的最新推行成果,其中的相关条款势必在各主要发达国家签署国的努力下,在世界范围内以FTA为载体,以TRIPS-plus条款为形式顺势扩张。作为WTO最大的发展中成员方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可避免的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双边或区域合作。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则是当今世界谈判不可回避的议题。我国必须看清楚TRIPS-plus条款在FTA中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等方式,积极应对TRIPS-plus条款及其ACTA的发展趋势,为我国后续签订载有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的FTA做准备,以最大限度的减少TRIPS-plus条款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以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RIPS-plus条款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揭示出该类条款的特征及对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和对我国的影响,旨在为我国今后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供有益参考。本文分为四个主要章节,其中,第一章介绍TRIPS-plus条款的产生,主要从推动其产生的国际社会背景和法律依据两个层面进行介绍;第二章主要分析Trips-plus条款在FTA中的具体体现及特征,主要选取了美国、欧盟与其他国家已经签订FTA为研究对象,进行对比式的分析和评价;第三章对知识产权执行领域的新规则——《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进行阐述和评析,介绍了ACTA的产生背景和谈判过程,并将ACTA与TRIPS协议相关条文进行了比较,以此彰显ACTA突显出的TRIPS-plus态势;同时在该部分还指出了ACTA与TRIPS-plus条款进一步扩张之间的关系;最后一章分析了TRIPS-plus条款对世界的影响,涵盖对知识产权世界保护的影响和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两大部分,并对此提出了我国应对TRIPS-plus条款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