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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经济发展程度越高,一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带来的经济后果就越大。2007年是我国上市公司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资本市场的规则之一,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时候对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是会计基础理论问题,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从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角度,对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的本质进行深入的解析。并采用采用分析、比较等方法,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研究会计准则经济后果问题。希求理清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的表现形式,进一步认清经济后果的实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制度经济学中对制度的分类,制度分为程序性制度(又称元制度)与实体性制度两大类。程序性制度是保证实体制度实现特定目标的基础,后者是在前者规定的区值内选择的结果。因此,本文中把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分为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经济后果和会计准则使用过程中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经济后果性决定了会计准则使用过程中的经济后果性。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各国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的表现形式和经济后果性的程度有所不同。在美国,由于其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会计准则的制定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会计准则实质上是一份“社会契约”。而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准则制定中利益相关者参与度较低以及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具有弱显性与宏观性的特点。随着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准则制定中利益相关者参与度的提高和对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完善,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的显性会逐步增强而宏观性会逐步减弱。由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是针对会计准则的各利益相关者中的特定利益相关者而言的,而并非是针对全体利益相关者。如果从整体全局的角度来看会计准则就失去了经济后果性。因此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是具有相对性的。本文提出,在评价会计准则经济后果时,我们可以引入罗尔斯(Rawls)的社会福利评价规则,即使社会中福利最差的参与者的福利得以改善的制度是最佳的制度来判断会计准则经济后果性的相对公平性,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本文试图对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这一问题有一个全景式的认识,但不过是触及到经济后果问题的“皮毛”而已。一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和研究视野所限,对相关问题未做进一步深入探讨。二是因为资料搜集困难,缺乏深入研究的素材。本文的分析,侧重于理论的演绎和推理,对所提出的结论,缺乏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诸如新会计准则在实际的运用中实施效率如何;新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广度和深度究竟如何;会计准则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财富的非公平转移,都未及研究。这些问题是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才能完成的。鉴于本文的局限性,围绕“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这一主题,今后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扩展:第一,细化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从特定的会计准则入手,从实证的角度,对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进行经验检验。第二,运用博弈论来进一步分析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各利益相关者在会计准则的演化过程中的行为变化及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