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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伪统治时期,日伪统治者为了达到完全控制东北农村经济的目的,设立了各种农村经济组织,但各类农村经济组织之间所营业务相互交叉相互重复,彼此经常发生矛盾,完全不利于日伪统治者对东北农村经济的控制,遂将其实际控制的东北农村经济组织进行统一规划,于1939年9月正式决定将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合并,成立兴农合作社。在日伪统治后期,日本统治者加强了对兴农合作社控制,如果说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是半强制性组织,那么兴农合作社则完全是为日伪统治者服务的强制性组织,这种强制性组织机构完全适应于战时体制下的经营,使其成为控制伪满洲国广大农村重要支柱。兴农合作社的建立是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服务的,为殖民统治服务的,并在殖民统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兴农合作社不仅继承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的各项业务,而且增加了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的业务形式和业务范围。为了适应日伪统治者对东北农产品及东北农村经济实行全面统制和掠夺的需要,把业务范围扩及农民生产、生活全部领域,成为日伪统治者无孔不入的控制东北农村的得力工具。兴农合作社是以野蛮掠夺东北农村经济为主要任务,其主要事业就是操纵农村金融、控制农村商品流通、经办“粮谷出荷”和农事鼓励。兴农合作社操纵农村金融,垄断东北农村经济,谋取巨额利润;控制农村商品流通,控制农民生活物质和生产资料配给,以垄断农产品及生活必须品的交易;通过经办“粮谷出荷”以掠夺东北更多的粮食和各类农产品,以满足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巨额军粮的需求:进行“农事共励”名义上的各项科学指导及生产技术指导,实质却是垄断东北的各种农业资源及农业技术,达到控制广大农民的目的。兴农合作社对东北人民的残酷剥削和掠夺满足了庞大的战争所需,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性质注定了兴农合作社败亡的必然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