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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哲学史上,作为孔子之后对儒学发展有着突出贡献的哲学家,孟子在依持儒家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儒学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使之在理论上取得了诸多突破。在孟子继承与发展儒学的努力中,“中道”乃是他的思维进路和基本方法,更是儒学本旨下的价值理想;而作为哲学观念,“中道”则是孟子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渗透于其中的所有环节和领域。作为“中庸”的具体形态,“中道”的内涵无疑与之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是,独特的历史境遇及其个人的理论风格,又决定了孟子视域内的“中道”有其特质。“中道”的意义,主要涵盖以下诸方面:以“中”、“时”等为其核心内容,以经和权的关系为总则,以合宜、适度为形式追求,以合乎德性之道为根本旨归。“中道”意义的这些构成性内容,在赋予它以具体性和丰富性的同时,也使之获得了浓郁的本体意味。性善是孟子哲学中较具特色的主张,也是“中道”的基本依据。为他所力主的性善,固然充满着浓郁的先天既成色彩,但却并没有排斥其后天生成性,相反,“扩而充之”——尤其是内向的“思诚”,亦是性善的重要维度,是“中道”视野中性善的本有意向。作为“四端”之一的“是非之心”,是智的根本内容,而智则是其展现形态,它是认识论上的,更是价值论上的,两方面内含于德性,并展开于德行,对知、意、情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毋宁说,是否智,是能否“中道”而行的内在机制。“礼”是性善论的重要内容,在以“中道”为诉求的哲学架构下,礼作为仁义的载体,背后所挺立的,乃是德性与其价值,而若是从其形式言之,那么,礼及其存在又具有相对性,所以,孟子有较为明显的纳礼于“权”的倾向。与心性哲学的德性至上色彩相关联,孟子就德行的主张,也是以德性为其旨的,但“中道”精神在德行层面的铺展,又使之相应地更为复杂,这些相对集中于几对价值关系中。行为主体是德行的首要前提,基于君子与圣人无异的立场,孟子对圣凡关系进行了考察,尤其是主张正视“狂”和“狷”,认为可以经由价值的塑造,使两者趋近于“中道”。至于德行中的义利关系,义首先被视为重要的道德因素,故此,必须禁绝以逐利为出发点或目的,然而,面对现实的利(功),孟子又并未全然否认,而是要求在恪守义的前提下,相对地顾及利,从中也闪耀着“中道”的影子。己与群的关系,涉及德行如何展开的问题,孟子也力图于其中贯彻“中道”理念,从利的层面而言,群利更多地体现了义的维度的意义,因而个体应服从于群,自德性的层面而言,德性自我可以通过对他者的熏染,铸就相对普遍的群之德,而后者又进而成为新的个体之德的内容。至于“中道”在社会发展层面的推展和目标,显然是集中于王道的。民是政治实践的焦点,也是王道的现实力量之源,有见于民及其作用,孟子将其义利关系上的立场,展开于民之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上,重视德性教化对民之“恒心”的必要性,但又正视利对民的重要意义。君臣关系的处理,也是王道的重要环节,在“中道”精神下,孟子坦承君臣在“位”上的高下,但他却有着相当的以德定“位”的倾向,使君臣之间多了几分复杂性。王道的主体,则是富有道德的王,即内圣是王的德性本质,所以,尊王贱霸是孟子的根本立场,然而,他又并未绝然否定霸及其意义,而是力求沟通王霸,实现霸向王的上达,这也成了“中道”的有力注脚。仁义乃孟子哲学的德性之本,也是“中道”的德性支点,自其道德实质而言,“中道”与仁义是二而一的。具体来说,仁和义源自于天道,是本就内在于人的,不过,它们又是在人的道德践履中,彰显自身及其价值的。天人之际的互动与协调,也是“中道”的首要原则和终极目标,天人合一是孟子哲学的总旨,天与人之间的互动蕴含并展现着“中道”,同时,更是后者进一步展开的本体论前提和判断准则。“和”也是“中道”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体现了对不同性质的“端”的统一性的追求,然而,“中道”意义上的“和”,并不是纯粹形式层面的,而是有道德的刚性品格作支撑的。缺乏刚性内质的“和”,实际上就是“乡愿”,与“中道”有本质的差异,揭露并批判“乡愿”的最佳途径,便是如孟子所说的“反经”。无视这一点,将易陷入认识上的误区,而“中庸”(“中道”)曾经的历史命运,也作出了相应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