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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制度的实施完善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通过监督和检查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介入土地执法监察过程,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土地督察对土地违法状况的影响内容和影响方向,运用数学模型验证对土地违法的影响效果并测算效果大小,最后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比较不同督察方式、不同督察区域督察效果差异。本文主要内容和结论包括:(1)通过梳理土地督察业务内容、督察程序、督察开展情况,分析了土地督察对土地违法状况介入方式,发现土地督察对土地违法状况的影响涉及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发现、处理、立案、落实处罚和结案的全过程,从理论上认为土地督察对土地违法状况有遏制效果。(2)通过模型的测算,验证了土地督察能够起到遏制土地违法状况蔓延的效果,由于实施了土地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2007年到2009年的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分别减少了1120.34公顷、2745.51公顷和12319.59公顷,分别占当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的1.79%、8.39%和44.65%;从对土地违法案件数的遏制效果来看,2007年到2009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数分别减少了1226.55件、4643.39件和22179.57件,分别占当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数的1.38%、5.89%和35.94%。(3)土地例行督察对土地违法案件数和违法案件涉案面积减少量都明显高于土地专项督察。一方面是由于土地例行督察范围、力度以及督察投入都远远大于专项督察;另一方面是例行督察具有较强持续性,而专项督察具有随机性,不利于形成累积效应。(4)土地督察在不同区域产生的土地违法遏制效果也有所差异,2008年和2009年西部地区土地例行督察的的效果都明显高于东、中部地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土地例行督察力度,能够较大提高土地例行督察效果,遏制土地违法扩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