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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我国的宏观经济飞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粗放外延的模式,市场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呈刚性增长,而且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其中煤炭资源的需求达到了74%。市场的高位需求刺激着煤炭产品的价格与供给,相当部分的煤炭开采企业在高额经济利益驱动下,在缺乏生产安全保障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条件下超负荷、超能力违法开采,导致煤矿特大事故频繁发生。高频率的煤矿特大事故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疾。国家为了扭转煤矿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监察监管职能机构的建设与健全等方面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然而,煤炭企业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举步惟艰,安全生产管理也出现了令人困惑的尴尬局面。本文立足现实,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深入分析造成煤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管理根源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冀为扭转我国煤炭企业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安全生产保障提供一种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