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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起步较晚,项目融资方式比如BOT等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也较晚且不完善,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的探讨和学习。高速公路是关乎民生,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国家高度重视高速公路的规模发展和建设运营。近些年来,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开拓创新,寻求新型融资方式以解决高速公路融资难、监管难、获利低的问题。于是便产生了BOT,TOT,PPP等项目融资的方式,它们继承了传统经营性高速公路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特许经营,尤其是BOT融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是一种风险投资。高速公路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在政府制定并公布招标计划后,一些资金雄厚且经营效益好的企业进行风险估算,综合考虑是否参与竞标。其投资高,工期长的特点决定了BOT项目融资过程中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比如,国家政策、物价变动等。一旦双方签订合同,政府将项目委托给项目投资者,就构成了市场交易行为,我们都知道,有交易就’必须进行价值评估,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在评估特许经营权价值时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理论研究和实践评估证明实物期权法是一种较好的评估方法。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已经在研究将实物期权法应用到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而我国由于BOT融资起步晚、资产评估体系不完善,目前对实物期权法的研究还停留在研究国外著作的水平上,很少应用到实际评估中。本文通过将BOT融资模式和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结合,将BOT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看成是风险经营,分析其内在的期权特性,将实物期权引入特许经营权的价值评估中,不仅克服了传统方法在诸多方面的不足,也开拓了实物期权的应用领域。同时应用经典的B-S模型,结合京沪高速公路A服务区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的实际案例,对比采用实物期权法与收益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充分说明了实物期权法是收益法的有效补充,弥补了收益法未考虑未来不确定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