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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我国东北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其中煤炭资源开采成为民族资本和列强投资的重要行业。随着总体煤炭开采规模的急剧扩大,近代东北地区矿难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也急剧增加。与同时期其他国家相比,整个近代东北地区煤矿事故发生率较高。如井下火灾、突水、瓦斯灾害等在近代东北地区煤矿不断发生,造成大量矿工伤亡。近代东北地区煤矿矿难事故高发和高伤亡率是与矿方当局人为因素密切相关的,本文力求从人为因素角度对这一历史现象原委进行探求。 文章整体共计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整个东北地区近代煤矿系统的基本情况。以“九.一八”事变为分界,将整个东北地区近代煤矿发展概括为两个发展阶段,分别论述两时期不同的开发格局、资本构成、劳动力构成和高速整合等情况,以求从总体上对整个东北近代煤矿业的发展有所了解。 第二部分,重点研究和总结近代东北地区煤矿矿难事故情况。首先,将东北地区矿难数量、伤亡率和伤亡数量等做出统计,并对东北矿难发生原因及其特点进行总结;其次,造成大量矿工死亡并非是矿难事故的第一时间事故,而是事后的救援效率,由此本文将东北矿难救援原则与东北矿难救援效率成为研究矿难事故问题的主要方向;最后,从东北矿难事故赔偿、东北矿难事故与社会舆论和东北矿难事故与矿工生活三个角度去审视整个矿难事故发生后的社会问题。 第三部分,对整个近代东北地区矿难多发进行反思,从历史发展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求对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煤炭企业减少和避免矿难事故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