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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符合当前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它的内在原理符合委托代理理论的要求,也更符合构建财政大监督体制的需求。在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视角下,置于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如何把握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发展方向,发挥这项工作的效用尤为重要。本文是对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分析的报告,结合目前这项工作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对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现状分析、理性评价,总结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的特点和实践经验,提出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改革取向与完善对策。本文的研究深化了对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认识,为今后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为其他城市类似的改革提供了参考。本文共分5章。第1章绪论,结合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实践,对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与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进行阐述;第2章是对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模式简介。本章首先综述这项制度的国内相关文献,介绍了这项制度产生的起源,论述长春市实行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然后介绍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工作模式;第3章对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分析政府委派财务总监与企业财务总监的区别,提出这项制度的相关理论依据,总结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的特点,论述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监督与财政监督的关系,分析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性质;第4章对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现状进行分析,从财务总监的独立性、职业胜任能力以及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上进行分析,阐述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现实作用,总结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第5章提出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改革取向与完善对策。长春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作为一项改革性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功,实现了由会计委派职能向财政监督职能的转变,今后要紧扣公共财政改革,把握财政监督发展方向,依法行政,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以满足政府对公共支出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效率性的监督需要,创建新时期符合政府公共管理需求和长春市财政管理工作需求的委派财务总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