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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经济中,金融是经济的核心。作为金融资源价格的利率在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日益要求利率市场化,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本质的要求。当前,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我国利率管制已经有了很大松动,利率调整的频次有了很大提高;除了存贷款利率外,各个市场和各种产品的利率都已市场化形成。但是,在整个利率体系中,由于基准利率的缺乏,导致金融产品难以进行风险定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真正落实。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本文正是对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探讨。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是探讨SHIBOR行使基准利率职能的可行性。笔者结合基准利率的特质,借鉴国外基准利率实行的成功经验,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两种办法,分析了SHIBOR作为基准利率存在的问题及提出了合理的改进建议。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五部分,分别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也就是文章的绪论,主要提出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相继实现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实现准市场化的情况下,SHIBOR的推出对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主要有四:促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转型;推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型;引导非金融企业和家庭的支出;减缓宏观经济波动;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问题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最后笔者分SHIBOR推出前、后两个阶段简要综述了目前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是正文的第一章,这一章主要研究基准利率的特性问题。有关基准利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完整的、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界定。笔者首先根据其生成机制,将它分为央行基准利率和市场基准利率分别阐释,说明两者的联系和区别并指出本文是对SHIBOR作为央行基准利率的研究;而后,根据国内学者的探讨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结合本文定义,共归纳了市场性、基础性、传导性、操控性、系统总体稳定和小幅波动性五种重要特质,将其作为后文检验SHIBOR的重要标准;然后用图示说明了基准利率的主要传导机制,深化概念;再后总结了基准利率选择的一般原则,即:1、良好的市场主体结构;2、大额的市场交易量;3、良好的市场工具结构;4、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5、良好的可控性;6、与其他经济指标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最后,分别例举了欧元区、美国以及日本采用的基准利率作为中国基准利率选择的参考。第三部分是正文的第二章,SHIBOR作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首先是一种同业拆借利率,这一章主要探讨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问题。同业拆借利率是在同业拆借市场上金融机构间相互拆借资金计息时运用的利率。在拆借市场上,拆借利率随行就市,议价成交。它是金融市场上最敏感的利率,经常处于变化之中,其变化趋势往往影响到整个资金市场的利率水平。因此同业拆借利率对市场经济状况有突出作用,表现在指导投资和引导宏观调控两方面。国际上已有许多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成功范例,比较典型、有代表性的有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美国联邦基金利率(FFR)、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IBOR)和中国香港同业拆借利率(HIBOR),它们都有各自的产生历史和生成机制,对建立SHIBOR作为成熟的同业拆借利率具有借鉴意义。由于同业拆借利率共同有着:规模巨大,参与者众多;利率市场化程度高,利率对市场供求反应敏感;利率体系结构合理的优势,‘选择其作为基准利率有较高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是正文第三章,全文的核心部分,主要用理论和实证的方法深入分析了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现状。SHIBOR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的简称,现有定价机制与LIBOR非常接近;报价银行团现有16家商业银行组成,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对报价银行团成员进行考评;共推出了8个品种,每一期限品种于11:30通过SHIBOR的官方网站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对外发布。早在1996年人民银行成立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时,类似SHIBOR的中国同业拆借利率(China Inter bank Offered Rate,简称CHIBOR)也曾昙花一现。CHIBOR与SHIBOR存在着信用定价、形成方式上的区别,更重要的不同是央行对SHIBOR的大力推动,因此我们不可一概而论。截止至2008年上半年获知的可靠数据,SHIBOR的运行现状可大致归纳如下:SHIBOR走势基本反映了市场流动性和利率预期;SHIBOR与其他市场利率一致性还有待加强;以SHIBOR为基准的各产品市场交易量不断放大。为了更好地检验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我们将SHIBOR划分为短端(1个月及其以下品种)和长端(3个月至1年品种)两种,分别从基础性、相关性和系统稳定性三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短端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基础性、相关性和稳定性都已达标;而长端SHIBOR的基础性明显不足,虽然相关性和稳定性已初步具备条件,但仍难以承担基准利率的大任。第五部分是正文第四章,是对SHIBOR作为基准利率问题的总结和展望。主要分为现状问题剖析和政策建议提出两部分。从SHIBOR运行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外部主要有:双轨制利率、分割严重的金融市场及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对滞后;内部制约因素也是亟待解决的,如:报价权威性及代表性不够、品种结构不够完善、拆借规模不大等。要逐渐改善这种状况,把它培育成我国名符其实的基准利率有以下解决方案:1、完善SHIBOR的形成机制,如:改善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报价科学性;提高报价行的定价能力等;2、完善SHIBOR的传导机制: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完善其形成基础;扩大SHIBOR的基准定价范围,提高基准利率的传导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完善微观市场主体建设,提高利率传导机制效果等;3、改善SHIBOR的运行环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融的管理制度,促进成员自律和金融创新;加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多管齐下,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进一步加大SHIBOR的宣传力度,增强基准利率的告示效应等。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笔者采取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Granger因果分析、VAR模型、ADF分析等计量方式,搜集多组数据,对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情况进行了科学严谨的探讨,做到有理有据,结论具有较高可信度。第二,笔者从内、外两个方面详细分析了造成SHIBOR现状的原因,然后又从三个方面相应提出了完善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建议,分析和建议都比较全面,对SHIBOR的完善有一定作用。第三,全文脉络清晰,环环相扣,采用逐层推进的手法,对SHIBOR作为基准利率问题的剖析较为深入。另外,本文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首先,由于数据资源缺乏,对SHIBOR数据的选取只到2008年12月12日,样本量有限,未能反映2009年后的运行情况;其次,由于笔者知识有限,在计量分析中对SHIBOR研究的模型选取不一定最佳,对计量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影响;最后,由于篇幅有限,未能对SHIBOR在产品定价、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等方面的基准情况进行多维度的深入探讨,对SHIBOR的研究不够饱满。由于本人知识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资料不全,本文错误与遗漏在所难免,希望老师和专家提出批评和指正意见,以便在以后的学习、研究中有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