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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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拥有九亿多农业人口,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加快,政府频繁征收农村土地,被征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我国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征地农民利益不断受到侵犯,因征地引起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尊重与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需要,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有关公益征收征用方面的内容做出了重大修改,其中将宪法原第一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然而作为基本法的《宪法》却只规定了对征收土地给予补偿,缺少对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的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补偿标准规定不科学,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救济程序存在诸多不足。由此可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依然是难题,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平衡、协调和解决农地征收权益冲突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实践表明,妥善解决好农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于失地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本文,笔者试图从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造成的现实困境入手,系统而又深入地研究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合理对策,以提高大家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本文的内容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是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造成的现实困境,从失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耕地资源流失严重、土地市场无序混乱等三个方面作了介绍,为下文的论述提供现实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问题的探讨,具体分析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收益主体、补偿程序、补偿救济制度等方面的缺陷。第四部分是从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法》、明确农地征收补偿原则、提高农地征收补偿标准、拓宽农地征收补偿范围、丰富农地征收补偿方式、完善农地征收补偿程序、健全农地征收补偿救济制度等方面,提出完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建议。第五部分是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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