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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作为农业生产之根基,对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优化耕地布局,提高其利用效率,提升其质量等级和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科学合理的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保证,而在传统的划定过程中多未考虑约束性条件,且在划定方法上仅考虑质量因素,对立地条件因素不重视,导致划定结果不符合实际,出现区域进行整治后不能达到建设标准或整治成本高等问题。在参阅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约束条件下运用LESA模型体系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方法。以广西桂平市为研究区域,采用1KM1KM网格为评价单元,通过对该市约束条件分析研究,对基础数据进行筛选并根据每一评价网格的约束情况赋予不同的约束参数,从LE和SA两个角度着手思考并构建基本农田入选高标准基本农田指标体系。分别对3455个评价单元的7个质量条件评价指标和7个立地条件评价指标进行基础数据标准化处理,运用均方差法对各指标赋予权重,选用综合评价法对评价单元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桂平市基本农田质量情况、立地情况从乡镇分布结果与分区结果两方面进行分析。以LE、SA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通过分析约束的LESA综合评分值与粮食产量之间的关系确定LE的权重为0.6,SA的权重为0.4,从而得出约束的LESA模型评价的最终结果。基于结果,利用总分频率曲线法找出综合评价分值自然断点,将桂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为基本具备建设区、稍加改造建设区和全面整治建设区。结果表明,桂平市共可划定109964.08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有40786.20hm2,占全部建设区面积的37.09%,主要分布在南木镇、白沙镇和江口镇;稍加改造可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要求的有50987.76hm2,占建设区面积的46.37%,主要分布在大洋镇、大湾镇、下湾镇和白沙镇;全面整治方可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基本农田为18190.12hm2,占建设区面积的16.54%,主要分布在下湾镇、社步镇和社坡镇。总体而言,桂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中桂东北-西南部平原区面积最大,其次为桂东南部丘陵区,桂西北部山区与桂南部山区面积最小。从划定区间、数量与质量三个方面来看,桂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定的结果是合理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