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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和理想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一个完全自治的没有行政权力(强制性和科层制为行政权力的本质特征)的自治社区。但是,实现这一理想却不能没有以强制性和科层制为本质特征的行政权力。自治是目的和方向,行政是手段和工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建设中,始终存在着“行政和自治”之间的张力,只有持续不断的平衡好行政权力集中和社会自治能力强化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自治进程。基于此,本文的理论关怀就在于探讨如何平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建设进程中“行政和自治”之间的张力关系,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自治如何可能这一问题。 本文以近年来比较有影响的社区体制改革案例——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设计和推动的社区综合体制改革为个案实例,以其改革历程中的权力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自治如何可能这一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首先,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缓解中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危机。其次,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自治理论的发展,有助于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本文的研究在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是论文的第一章,主要交代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主题、研究假设、研究方法、研究资料来源和研究基本概念等问题。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该部分包含论文的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该部分主要探讨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历程中的权力关系的运作情况。第二章,论文首先立足于中国历史的发展脉络,通过对古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民国时期的权力结构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权力结构的特征和形成变迁原因的概述,揭示出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前中国社会的权力关系状况和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进程中权力关系变化的背景,然后对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前的权力关系情况进行了探讨。第三章,论文主要以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的缘起、改革方案的拟定和改革方案的实施为脉络,探讨了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过程中参与改革的各权力主体间的权力关系运作情况。第四章,论文从制度规范分析和实证调查分析两个方面,讨论铜官山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后,横向上大社区层面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和纵向上区和大社区之间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结尾部分,为第五章。本部分首先总结了论文的基本研究结论,然后对本文的理论关怀“社区自治如何可能”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根据本文的分析和论述,笔者初步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结论。一是,从秦始皇一统天下以来,中国社会就形成了一个同心圆式权力结构。民国以前圆心是皇权,民国以后圆心是党权。二是,1840年以来的近现代中国社会始终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即集中行政权力以提升行政能力和培育社会自治能力以提升社会活力与创造力间的平衡问题。凡是不能有效应对这一问题的权力主体和权力结构都无法应对国际权力结构的挑战,都会阻碍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其要么通过主动的改革以提升解决这一问题的能力而继续主导中国社会的发展,要么被动的面临革命而被历史无情的抛弃。三是,中国当前的宏观权力结构在实质上仍然是以中国共产党为圆心、以民为本的官僚政策治理型同心圆式权力结构。在这个宏观的社会权力结构没有有效改革的情况下,由地方和基层推动的社区体制改革成效有限,其无法在实质上克服社区自治的形式化和行政化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自治进程,不但要在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还要在顶层推动改革。即要在顶层,从思想上彻底消除对行政至上的意识形态迷信,消除国家社会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良侵袭,树立科学的行政观;从制度上对现行的官僚政策型同心圆式权力结构进行切实有效的改革,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建立一个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公意型政党,建立一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的民主法治治理型同心圆式权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