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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生命之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其受污染的现状令人担忧,大量的工业废水排放到大自然中,并且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随意堆放的垃圾、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化肥和农药等都对水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在水污染的问题上,我国一直较为重视城市的防治工作而对农村的关注远远不够。贵州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贵州省的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应当跟上城市的步伐,尤其是面对农村严峻的水污染现状,从法律的角度对农村的水污染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分四章对贵州省的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首先对贵州省农村水污染现状做一个总体的概述,以便从整体上了解贵州目前的农村水环境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尤其是农村的水污染的现状,水污染的主要来源等问题。通过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对这些水污染的数据进行分析,接着对贵州省农村水污染的防治情况做了分析,从“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为下文对贵州省的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的提出做好相应的铺垫,进一步提高措施的针对性。第二章主要是对贵州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缺陷进行剖析,结合笔者搜集到的数据、案例等资料,着重阐述水污染防治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公民守法意识等方面的不足。第三章则是以一些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得较好的国家为样本,如美国、日本以及瑞典等国家,并对这些国家进行研究,从这些国家的水污染防治法律中总结一些能够在贵州省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实际中可以运用的经验,如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弃物等引起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可以专门针对农药、化肥的使用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一些专门的配套措施,引导农村居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除此之外,还可以强化公众参与制度,使贵州省在农村水污染防治中少走很多弯路,提高水污染防治的水平。最后一章主要是对贵州省农村水污染防治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着重从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公民、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如健全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制定《贵州省农村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详细的配套的水环境配套标准、加大水污染执法及其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司法工作,确保环境侵权救济的实现、明确公民和企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通过对这些对策的探讨,笔者期望能够为贵州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贡献一份微薄之力,促进贵州环境法治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